“也不全是,我给你挑的这件已经很摭肉了。”
林喜舍拉着静太妃,把旗袍塞到她手里,“快换上,一会儿咱们一起出门。”
静太妃看了看旗袍,还是勉强能接受。
“太妃娘娘,你快换上,我去给你找鞋子。”
静太妃把自己身上的繁锁的衣服脱了下来,换上了林喜舍给的旗袍。
林喜舍挑的这款是秋款旗袍,长袖。
长度到脚腕,两边开叉。
颜色是黑色带银线,修身效果非常好,立领上缝了一小圈白色的小毛领,盘扣处还垂着一块玉质配饰,总体来说,很美。
林喜舍拿了一双新丝袜,肉色的,又挑了一双跟不算太高的高跟鞋。
她再过来的时候,静太妃才穿好衣服,还不知道怎么拉拉链。
林喜舍站到她后面,直接帮她把拉链拉了上去。
旗袍的气质瞬间就出来了。
静太妃是古代人,古代人对礼仪的注重比现代观念要强许多,再说她还是皇妃,有更多的礼仪,那些气质是从小培养出来了。
旗袍的魅力就在于每个人穿上,都能体现出不一样的味道。
静太妃的气质就更不用说了。
“哇,太好看了。”
林喜舍忍不住称赞起来,“太妃娘娘,你气质真好。”
静太妃很不好意思,因为侧边开叉太高了,腿都露在外面。
要说这衣服确实好看,很贴身,很凸显身材。
“哀家穿不出去,你看看这里,全在外面。”
静太妃指了指她的腿。
林喜舍赶紧把丝袜拿出来,“把这个穿上就好了。”
静太妃知道丝袜的效果,这肉色的穿在腿上,看着还是肉。
她还是想换上自己的衣服,在林喜舍的软磨硬泡之下,她终于决定穿上丝袜,换上高跟鞋。
林喜舍把她古代的发型给拆了,梳了一个简单的发髻,从静太妃繁锁的头饰中挑了一支简约的发簪,插在发髻处。
简约的美感就出来了。
静太妃望着镜子中的自己,都不敢想象,曾经在宫里,色衰而爱驰的她,竟然可以变得这么漂亮。